4.1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水平
4.1.1公办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一级指标 | 4.综合绩效(10分) | 二级指标 | 4.1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水平(3分) | |
三级指标 | 4.1.1公办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单位:万元,3分) | 自评得分:3 | ||
计分方法 | ≧1.5万元,得3分;<1.5万元但≧1.2万元,得2分;<1.2万元,不得分。 | |||
自评依据: 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为1.62万元。 自评得分:3分。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根据我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全年“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合计数为21490.71万元,而我校2019年年末在校生人数为13290人,计算得出“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值为1.62万元,大于1.5万元。 佐证材料: |